一、修订的必要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龙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有效防范化解辖区内发生的洪涝、干旱、大风、高温等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保障工作;当毗邻区县发生自然灾害并对本县造成影响时,将按照本预案开展本县应急救助工作。
二、修订的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黑龙江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齐齐哈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龙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更新预案及议事机构名称,确保与省、市最新工作体系保持一致。二是优化文本结构与编制依据,删减过时内容,新增《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依据,使预案更简洁清晰。三是细化核心内容,包括指挥机构职责、灾情上报时限与方式、应急响应分级标准与措施,并优化冬春救助程序,更新应急避难场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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