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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龙江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2个应急预案》

日期:2025-09-28 来源:龙江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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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动预防,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规《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龙江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应急预案》《龙江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起草情况如下:

一、起草背景

有效应对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储存、运输环节的安全事故,规范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主要依据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6)《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9)《矿山救援规程》;(10)《尾矿库安全规程》;(1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1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15)《黑龙江省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16)齐齐哈尔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开展,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明确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分工明确、功能齐全、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3)科学决策,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援相统一。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烟花爆竹事故防御工作,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事故发生,使烟花爆竹事故处于可控状态,提高对烟花爆竹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城市烟花爆竹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为城市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为有效处置烟花爆竹事故提供决策依据。

1)完善预防与预警机制。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审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定期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动态监测预警,建立烟花爆竹企业动态监管台账,在重大节假日(如春节、元宵节)前发布专项风险提示。

2)加强宣传与教育,通过短视频、村广播等方式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在学校、社区开展“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疏散演练,强制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参加年度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暂停经营资格。

3)规范后期处置。成立调查组,依法追究责任主体,建立事故档案库,形成案例警示材料,制定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方案,协调保险机构快速理赔,对事故现场进行环境评估,防止残留化学品污染土壤、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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