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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龙江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日期:2025-07-07 来源:龙江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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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应对气象灾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修订了《龙江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龙江县地处气候复杂区域,暴雨、暴雪、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行、民生保障等造成较大影响。原预案实施以来,在防范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气候变化和应急管理体系的深化,需进一步优化响应流程、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本次修订旨在构建更加高效、规范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适应新形势下防灾减灾需求。

二、主要依据

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为根本遵循。

上级文件:参照《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

本地实际:结合本县近年来气象灾害案例、应急资源分布及基层防灾短板,突出针对性、操作性。

组织体系:明确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细化乡镇、部门及专家组分工,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联动。

监测预警:建立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细化暴雨、暴雪等6类灾害预警标准和发布流程。

应急响应:按灾害严重程度分四级响应,明确启动条件、响应措施及终止程序,增设临灾叫应”“风险熔断机制。

保障措施:强化物资储备、通信保障、技术支撑和社会动员,明确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责任分工。

预案衔接:与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专项预案形成互补,确保应急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工作目标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举措,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乡镇、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协调运转。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本地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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