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8个预案的通知
龙政规(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龙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8个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分级应对
1.6预案体系
2 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2.4现场指挥机构
2.5基层应急管理机构
2.6专家组
3 监测、预警
3.1风险监测与防控
3.2 预警
4 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2先期处置
4.3分级响应
4.4现场指挥部
4.5处置措施
4.6应急联动
4.7社会动员
4.8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4.9应急结束
4.10应急响应流程简图
5 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5.4调查评估
6 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6.2交通运输保障
6.3物资装备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6.5治安保障
6.6通信保障
6.7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6.8资金保障
6.9法制保障
7 预案管理
7.1预案编制
7.2预案审批与衔接
7.3预案演练
7.4预案评估与修订
7.5宣传教育
8 附则与附件
8.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8.2监督检查与奖惩
8.3本预案说明
附件:1.龙江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构成
2.龙江县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牵头部门
3.龙江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讯录
(文件内容过长,详见文件pdf)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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