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齐政发〔2007]62号)及市安监局《关于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联系责任制的工作安排的通知》(齐安办发〔2008〕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领导包乡安排,按照就近便于工作的原则,县政府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以对人民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职责
    (一)坚持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胡银波同志主持全县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刘怀友同志分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按照县政府工作分工分别负责所分管部门(单位)及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坚持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
    张朝礼同志负责联系景星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杨香国同志负责联系七棵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胡银波同志负责联系龙江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郭淑云同志负责联系哈拉海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于志峰同志负责联系白山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徐洪胜同志负责联系龙兴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刘怀友同志负责联系鲁河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王长友同志负责联系头站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陈玉发同志负责联系黑岗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李玉祥同志负责联系华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颜杰同志负责联系广厚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邱洪刚同志负责联系山泉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谢文同志负责联系杏山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胡亚文同志负责联系济沁河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对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及相关要求是否深入学习,是否真正领会并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乡镇领导的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日程,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监管机构是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否坚持带班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对历次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彻底整改,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是否采取果断措施。协助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
    (四)监督检查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是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是否落实,职工岗前安全教育是否坚持。
    (五)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县政府派出的安全检查组检查是否深入、是否细致、是否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处置是否严格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对事故中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追究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对以上监督检查情况不落实、不得力的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兼顾,明确责任。县领导既要做好所分管战线的工作,又要认真负责地完成对联系乡镇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二)迅速行动,彻底排查。立即对所联系的乡镇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堵塞漏洞。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工作要深入、扎实、细致,确保不走过场,通过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掌握翔实细致的第一手资料,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四)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的联络协调工作由县政府办和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业务协调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五、通报制度
    建立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通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通报会议,会议由县长主持,负责联系乡镇的同志通报当月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主管副县长负责提出议题建议和会议事项的贯彻落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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