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开展“公务员通用能力”
“公共行政伦理”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公务员通用能力”、“公共行政伦理”培训的通知》(黑人函[2007]98号)要求,为做好全县“公务员通用能力”、“公共行政伦理”培训工作,经请示县领导同意,决定举办“公务员通用能力”、“公共行政伦理”骨干培训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07年12月24日-2008年1月2日。
培训地点:县行政干部学校(县委党校)
三、培训内容
(一)公务员通用能力
(二)公共行政伦理
四、培训费用
根据黑价联字[2000]4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期收培训费65元,书费、资料费50元。
五、考试考核
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按照优秀、良好、及格三个等次计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将这次培训考试、考核结果,做为2007年度公务员考核及任职、定级、晋升职务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精心组织,按要求落实参加培训的学员,确保参训的人员取得应有的效果。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处理好工学矛盾。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公务员自带《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没有证书的需交一张2寸彩色照片和10元工本费。
(三)培训采取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在培训期间将组织实践活动,培训结束后学员需交3000字的论文一篇并计入学习成绩。骨干培训后,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四)骨干学员要在培训工作中起到辅导和带动作用,力争在年底前完成这两门课程的培训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人事部门
,将组织统一考试。
(五)12月24日上午8:00在县委党校一楼收发室报到,下午1:30举行开班式。
县委组织部科教组电话:5822485
人事局考核培训股电话:5852097
附件:全县“公务员通用能力”“公共行政伦理”骨干培训名额分配表
中共龙江县委组织部
龙江县人事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各单位参加人数
单位 |
人数 |
单位 |
人数 |
单位 |
人数 |
县委办 |
2 |
政府办 |
2 |
林业局 |
3 |
人大办 |
2 |
农委 |
3 |
水务局 |
3 |
政协办 |
2 |
畜牧局 |
3 |
财政局 |
3 |
组织部 |
2 |
公安局 |
5 |
劳动局 |
2 |
纪检委 |
2 |
人事局 |
2 |
民政局 |
2 |
宣传部 |
2 |
审计局 |
2 |
司法局 |
2 |
总工会 |
1 |
统计局 |
2 |
计划局 |
2 |
统战部 |
1 |
经委 |
3 |
粮食局 |
3 |
政法委 |
2 |
商务局 |
2 |
民宗局 |
2 |
团县委 |
1 |
物价局 |
2 |
交通局 |
3 |
机关工委 |
1 |
环保局 |
2 |
建设局 |
3 |
科协 |
1 |
教育局 |
3 |
文体局 |
2 |
妇联 |
1 |
卫生局 |
3 |
计生局 |
2 |
工商联 |
1 |
国土局 |
3 |
科信局 |
2 |
老干部局 |
2 |
法院 |
3 |
检察院 |
3 |
信访办 |
2 |
景星镇 |
3 |
龙兴镇 |
3 |
龙江镇 |
3 |
七颗树镇 |
3 |
山泉镇 |
3 |
白山乡 |
3 |
华民乡 |
3 |
广厚乡 |
3 |
黑岗乡 |
3 |
杏山乡 |
3 |
鲁河乡 |
3 |
头站乡 |
3 |
哈拉海乡 |
3 |
济沁河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