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  利国利民


    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断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坚持规范操作,实施阳光采购,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年初以来,共集中采购六十一次,其中召开大型招标会议十二次,采购金额一千三百五十万元,节资额一百六十六万元,节支率达百分之十一。
    在今年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分别采取了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在开标时邀请采购单位、相关技术单位的技术人员作评委,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公证人员、监察、审计等部门现场监督,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使采购工作达到政府满意,采购单位满意和群众满意。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县政府采购中心还严格控制价格关,在采购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商品时,对比多家报价,并通过与供应商反复谈判,取质量优,价格低者,尽量节约每一分钱。对于其他额度较小,适用询价采购的,坚持多方询价,在本地询价达不到采购要求的,到外地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质优价廉,使政府的采购资金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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